
汽车彩绘作為一種车(che)身裝飾形式在(zai)我國處於探索阶段,目前尚未建立專門(men)的法律监管框(kuang)架。在(zai)實际(ji)操作中,从事汽(qi)车彩绘相關工作需要參照《道(dao)路交通安(an)全法》的既(ji)有規定(ding)。该法律中對機動车外觀改變設(she)有明(ming)確要求,其中一(yi)条核心規定(ding)是:已注册(ce)登記的機動车若改變车身(shen)顏色,機動车所有人應当在變更后(hou)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(suo)申請變更登記。这条規定對车身(shen)顏(yan)色調整采取先變更后登記的管理模式,屬(shu)於備案式管理體系(xi)。
根(gen)據《道(dao)路交通安(an)全法》的相關規定(ding),機動车所有人若對车身進行喷涂、粘贴標识或(huo)安裝车身廣(guang)告,一旦被判定影響安全(quan)駕驶(shi),將面臨200元的罚款處罚。这項法律条(tiao)款中所指的影響安全駕驶,主要涵盖對其他道路使用者(zhe)的駕驶安全(quan)造成的负面影響,具體表現為喷涂的顏色(se)、圖案(an)或廣告設計可能分散其(qi)他駕驶人員的注意力,干扰(rao)其正常的判断力(li),甚(shen)至對駕车情绪產生不(bu)良影響。
再有,如果(guo)彩绘圖案中有廣告内容,還應符合《廣告法》和《戶外廣告登記管(guan)理規定》,例如,對於除公共汽车電车、长途客车、出租车以外的其他车辆只準(zhun)許在车窗玻璃以外的车身兩侧位(wei)置上設置廣告,但兩侧车身面积(不含玻璃)的(de)五分之三以上必须保留车身(shen)原顏色。
另(ling)外,需要特別強(qiang)調的是,彩绘圖案還要注意(yi)符合(he)文化导向及美學要求,不應该有涉及凶(xiong)杀、暴力、血腥、色情、政(zheng)治、恐怖、裸露(lu)、災难、污(wu)辱性的文字及圖案,應提倡积(ji)極、健康、文明(ming)、上進、愛心(xin)、自然、和諧的文化表達。
以上内容出自
上一篇:车身廣告製作形式
![[field:title/]](/assets/images/d464f2f5_banner.jpg)